二、旨揭修正規定詳見附加檔。
三、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     (一)承辦單位: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三組。
     (二)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。
     (三)電話:(02)23434510,聯絡人:鄭聖傳。
     (四)傳真:(02)3343399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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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預告修正「應施檢驗3C電池充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」,轉請 查照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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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一、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3年12月25日經標三字第10330006691號函辦理。
 
					二、旨揭修正規定詳見附加檔。 
三、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
     (一)承辦單位: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三組。 
     (二)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。 
     (三)電話:(02)23434510,聯絡人:鄭聖傳。 
     (四)傳真:(02)33433991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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