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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赴泰國、緬甸及柬埔寨拓銷團 2018年05月14日至05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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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赴泰國、緬甸及柬埔寨拓銷團 2018年05月14日至05月23日

 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

「2018年赴泰國、緬甸、柬埔寨拓銷團」參加作業規範
一、組團說明:
(一) 主辦單位:經濟部國際貿易局
(二) 執行單位: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
(三) 活動簡介:
名稱:2018年赴泰國、緬甸、柬埔寨拓銷團
(網站:2017年12月中開放報名網址)
日期:2018年05月14日至05月23日
地點:泰國(曼谷)、緬甸(仰光)、柬埔寨(金邊)

簡介:
IMF預估泰國於2017~2020年的GDP經濟成長率約3.3%。2017年提出「泰國4.0」及
「東部經濟走廊(Eastern Economic Corridor, EEC)」政策,積極推動泰國經濟轉
型、產業升級(新世代汽車、智能電子、高端旅遊與醫療旅遊、食品創新、高效農業
和生技)與發展新興產業(自動化及機器人、生質能源和生物化學、數位經濟、航空航
天、醫療與保健)。隨著中產階級擴大,不僅生活必需品,也支出娛樂活動和奢侈
品,影劇產業蓬勃發展,進而帶動「泰流」的討論熱潮,外出服飾、美妝保養,設計
品牌興起。另外,泰國開始進入數位消費起步階段,網路人口3,500萬,手機普及率
超過55%,積極活用行動電子商務。
緬甸、柬埔寨近年挾大著龐大的人口紅利和快速的經濟成長率,迅速成為東協市
場的拓展重點。
緬甸擁有5,700萬的人口,依據IMF統計至2020年GDP經濟成長率維持在7.3%。政
府公布國內十大優先投資產業為電力、物流、教育服務、衛生服務、營造產業、工業
園區、農業與養殖產業。因政府公共支出集中仰光、曼德勒等大城,都市的營建業與
製造業快速發展。因開放觀光,2016年緬甸的產業結構中,服務業比率(46%)為最高
占比。汽車零配件維修市場需求大與仰光居民對新奇的消費品接受度高。
IMF統計柬埔寨至2020年GDP經濟成長率約為6.8%。2016年柬埔寨經濟成長率達
7.9%,為東協第一高,全球第二高,甚具發展潛力。產業以農業、成衣紡織、鞋業、
營建為主,紡織及製鞋占柬國外貿總值的80%以上。國內除成衣製鞋外,幾乎沒有其
他工業,所有民生用品均仰賴進口。適銷產品包括成衣與鞋類原物料產品、汽車零配
件、消費品(食品、民生用品)。
(四) 預定徵集團員家數:25家。
(五) 適合參加之產業:機械(農業機械、農產品包裝設備、木材加工、水產加工、冷凍、
乾燥保存設備等)、建材五金(建材、水五金、扣件等)、電子資通
訊(消費性電子)、汽機車零配件、醫療器材、消費品(食品飲食、
美容美粧、保健產品、日化用品、居家用品、飾品等)。
二、參加廠商資格:
(一) 必須為我國政府立案之廠商,在經濟部及外貿協會(以下稱本會)無處分紀錄且最
近一年有出口實績者(公司成立未滿兩年者不在此限)。報名家數超過本會可容納家
數時,本會將依序按前一年出口實績、有否獲國內外政府或知名機構認可之設計或
發明競賽得獎/專利權/著作權、完成報名手續時間等條件遴選參展廠商,報名廠商不
得有異議。
(二) 「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產業輔導專案小組」決議通過之「17項加強輔導產業」,目
前經認定產業為:毛衣、織襪、袋包箱、毛巾、成衣、內衣、泳裝、製鞋、寢具、家電、陶瓷、石材、木竹製品、動物用藥、農藥、環境衛生用藥、其他(帽子、圍
巾、手套、傘類、窗簾、護具等,該等行業廠商報名可享有廠商分攤費5折優惠。申
請要件如下:
1. 有出口實績紀錄之出口商或成立未滿2年尚無出口紀錄之出口商,請提供自家工廠或
配合工廠之工廠登記證號(仍生產中者),以證明確實出口MIT產品。
2. 如為工廠型態、非出口商者,請提供工廠登記證號(仍生產中者)。
3. 已獲得經濟部工業局推動之「台灣製產品MIT標章證明」者,僅需提供此證明,即
可接受折扣補助。

三、報名手續:
(一) 報名應齊備文件及費用:
1. 參團公司產品電子圖檔(180x180pixels規格電子檔,俾印製團員名冊)或產品型錄本
1份。
2. 參加保證金(請提供即期支票正本或匯款收據影本)。
3. 廠商分攤費(請提供即期支票正本或匯款收據影本) 。
(二) 報名方式:
1. 線上報名:
(1) 請進入https://events.taiwantrade.com.tw/2018TMC
(2) 點選最後一行「立刻報名」
(3) 請填入貴公司資料後按「送出」
2. 經本會確認收訖廠商線上報名資料、保證金與分攤費用及符合參團資格後,
廠商即正式完成報名參團手續,本會將以電子郵件與書面通知參加組團會議。
(三)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截止。
(四) 聯絡名址:
依本作業規範規定,須為書面通知時,應向下列地址送達,並註明承辦人。
外貿協會:11012台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5樓 市場拓展處亞太組張珮瑩專員收,
電話:(02)27255200分機1816,pychang@taitra.org.tw
參團廠商:如報名表所載地址。
四、參團相關費用及付款作業規範:
(一) 費用項目:
1. 參團保證金:每公司/單位新臺幣1萬元整。繳交保證金後,即確認履行參團承諾,
且全程參與期間,無違反本作業規範第八條第(一)款規定,本會將於活動結束,
逕自保證金款中扣除廠商應繳付費用後,無息返還餘額。
2. 廠商分攤費:每公司/單位新臺幣1萬5千元整。
3. 加收廠商分攤費:科學園區或加工出口區廠商:參團單次費用逾新臺幣1萬元,依分
攤費金額,加收20%。(註: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94年12月23日貿展字第
09402505230號函決議辦理。)
(二) 付款規定:參團公司/單位應於報名時即繳付「保證金」及「廠商分攤費」,符合本
條第(一)-3類別廠商應併繳付「加收廠商分攤費」。
(三) 繳費方式:相關費用請以新臺幣即期支票或銀行電匯方式繳付。
即期支票付款:受款人抬頭為「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」,並加附劃線及「禁
止背書轉讓」字樣,掛號郵寄本會活動承辦人收。銀行電匯付款:請匯付至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世貿分行」,帳號為
5056-765-767605,並註明本會繳款通知單號及參團活動名稱。
五、廠商退出參團之處理:
(一) 廠商因非可歸責於本會之因素,退出參團時,應以書面通知本會,否則仍應遵守本
作業規範相關規定。
(二) 廠商依前項規定通知申請退出參團,已繳保證金與廠商分攤費,依下列方式處理:
1. 保證金:在組團會議日期前以書面通知本會者,全額無息退還。組團會議(含當日)
後退出者,由本會逕沒收已繳本項費用。
2. 廠商分攤費:在組團會議日期後七日內(含)以書面通知本會者,全額無息退還,
組團會議七日後退出者,本會將逕扣除已發生相關團務業務費用後,無息返還餘
額。
六、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處理:
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須變更活動日期或地點,本會將扣除已發生費用後,退
還分攤費及保證金餘額,惟不負其他賠償責任。
七、外貿協會應辦理事務部分:
(一) 負責事務部份:
1. 相關活動場地之規劃、布置設計及分配。
2. 編製團員名冊。
3. 海外宣傳。
4. 提供動態商情及市場資料。
5. 派員隨團協助。
(二) 統籌利用廠商分攤款,繳付相關團務費用:
1. 相關活動場地租金及相關布置費用。
2. 團員名冊印製費。
3. 辦理國內、外前置行銷活動。
4. 會場必要設備安排(註:如通訊網路服務,惟需視實際業務需要及場地單位供應能
力)。
八、參團廠商應負責事務部分:
(一) 應遵守事項部份:
1. 參加廠商須派員準時出席相關會議。
2. 為維護整體形象,廠商如須於其展示/洽談區域內張貼任何宣傳品,請事先妥為規
劃,並先通知本會。
3. 參加廠商不得與其他非本團團員共用其攤位,亦不得擅自轉讓攤位。
4. 廠商須派員於活動期間內在場看顧樣品接洽交易,並協助提供資料以便本會分析市
場及統計推銷成果,其涉及業務機密部分,本會將予審慎保密。
5. 參加廠商之展品、出版品及所提供之團員名冊刊登產品圖文,不得涉及商品仿冒或
侵害國內外其他廠商之專利權、商標權及智慧財產權,如涉及仿冒事宜,由廠商自
行負擔所有責任,並支付衍生之訴訟仲裁等費用,以及活動主辦國行政或司法裁定
之賠償或罰鍰。
6. 參團人員必須依照團務會議公決之行程全程參與。
7. 組團會議中須當場票決旅行社,並且該旅行社必須派領隊隨團全程服務,以期商務
行程順遂。
8. 若無法參加本團行程,請參考本作業規範第五條「廠商退出參團之處理」。
9. 參加人員應有團隊精神,遵守團務會議決定事項,服從團長之指揮與領導及本會工
作人員之協調。
10. 活動結束後應適當處理其展示/樣品及宣傳品。11. 不做任何損及其他業者之利益或國家名譽之行為。
12. 參加人員於團體活動時應服裝整齊並遵守國際禮儀。
13. 標示Made in China之樣品不得參加。
14. 參加廠商活動期間如有違反前述規定者,列入不良廠商紀錄,並視情況於一至三年
內不接受其參加本會任何國內、外推廣活動,其情節重大者,並報請政府有關機關
處理。
(二) 參團廠商負擔費用部份:
1. 繳付廠商分攤費予外貿協會統籌運用支付相關團務業務費用。
2. 參加廠商代表之食宿、機票、簽證、交通、行李超重與因攜帶展示/樣品所發生之關
稅等費用。
3. 其他臨時發生,無法以外貿協會預算容納之費用。
九、其他事項:本作業規範未規定事項,適用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定。